梦到在医院看押犯人 梦到在医院看押犯人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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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在医院看病遇到的犯人
  2. 在医院看押犯人配警棍的是什么警察
  3. 监狱的犯人怎样看病对此你怎么看
  4. 监狱里有专门给犯人看病的医生吗

 前天腰痛去医院看病,因为几个月前从楼梯摔下,尾骨很痛,当时去医院医生说没骨折不用拍片,平时静养,注意少坐就可以了。
过了一段时间确实好了!
可是那几天不知道是运动过大抻着了还是怎么了,又开始痛,当时以为上一次医生诊断错误是不是骨折了没看出来,然后又去了一次医院!

   等待拍片的时候看到门口好几个警察,当时还有些担心,是不是他们办案有同事受伤了,来了好几个同事一起!
看到其中一位大叔警察旁边有空座位就去坐了,刚坐下他告诉我这两个座位都有人了,瞬间我就起来了,然后他又说这里有犯人要坐,听的我懵懵的,以为听错了!
我也没说什么,就站到旁边等了。
没一会一个戴着手铐脚铐的犯人在两个警察的带领下出来了,没有任何遮挡!
我看到了犯人眼中的躲闪,他坐在座位上然后眼神左右看,但是头低得很低。
我当时还在想,电视里看到的都是戴个黑色头套的,这怎么也没给人家遮挡一下,确实难为情!

也可能是警察也可能是辅警,区分警察和辅警要看他们制服上的标志和肩章,除了审讯嫌疑人等执法行为,其他任何场合辅警都是可以参与警务活动的,目的是弥补警察警力的不足。

首先可以肯定一点的是:

监狱里的犯人治病的所有医疗治疗产生的费用,是全部由监狱医院负担的。
这点,是不容怀疑的。

简单说,在监狱里服刑劳动改造的犯人的医疗治病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划拨。

在这里,还是要强调一点:

不要动不动就想到了要保外就医。
事实上,在监狱里想保外就医的审批是非常非常严格的。

还有一点,现阶段,进入监狱劳动改造的服刑人员,真正符合保外就医标准的犯人,那是少之又少。

为什么?

一,公安抓捕到犯罪嫌疑人以后,经过审讯后,公安派出所会派员把犯罪嫌疑人送到司法医院进行第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并进行拍照存档。

二,犯罪嫌疑人送进看守所之前,看守所还会对犯罪嫌疑人再进行一次全面健康身体检查。

对于身体条件不符合在看守所进行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会拒绝接受羁押。

看守所至少对身体犯有如下28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是不接受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的。

1,犯罪嫌疑人犯有一级传染病的犯人

(如二期肺结核、重度肝炎、艾滋病、梅毒等其它烈性传染病)。

2,经鉴定的重度精神病类犯罪嫌疑人。

3,其它容易反复发作且容易死亡类的犯罪嫌疑人。

4,怀孕或者是哺乳期的妇女。

犯有以上3大类型疾病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是拒绝接受羁押的。

三,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经人民法院判决后,就成了正式的犯人了。

每个月看守所送犯人进监狱,监狱还会对看守所送来的已决犯人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身体检查。

监狱经检查犯人身体健康合格后,犯人才会被监狱允许接受劳动改造。

简单说,犯人最终能在监狱里强制劳动改造,证明都是健康的。

这也说明了政府对待犯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利是充分保护和尊重的。

直白的说:

一个身体健康的犯人走进了监狱,从监狱里出来的时候,监狱还是会还你一个健康身体的人。

同时也说明:

政府对犯人的健康生命权如此重视,这也是现在看守所、监狱里没有了牢头狱霸存在的根本原因。

为什么要讲这么一长串上面的事情呢?

其目的就是说:

现在司法制度越来越完善,犯人在监狱里劳动改造,其实是不用担心正在劳动改造的犯人的身体的。
犯人在监狱里生活、改造、学习,一切都是有程序的。

并且,真正在监狱里能够参加强制劳动改造的犯人,其身体都是比较健康的。

不健康的犯人,己经在经过公安抓捕、看守所羁押的两道体检给堵住了。

简单说,不健康的犯人,是没有机会进入监狱进行劳动改造的。

所以,笔者在前面就说过了:

别动不动就想着保外就医的这种好事!
那是过去式了!

如果直白点说:有些人就是想通过保外就医从而达到出狱逃避服刑的目的!

现在,这条路,已经堵死行不通了!

四,那么,犯人在监狱里到底怎么治病的呢?

1,监狱生活是准半军事化的。

所以,犯人生了小犯人病!


首先要向身边的第一管教干部汇报报告。

经管教干部向上一级领导

(队长)批准签字同意后,在两名管教干部的监督陪同下,犯人在监狱内的监狱医护室里治病医疗。

2,犯人在监狱里得了大病,但又不危及犯人生命安全的,且犯人必须在地方上的大医院接受手术治疗的,这就是有一个比较长的申请报告制度了。

换言之,就是犯人想出狱治病,那么要申请上报的手佳能是很多很麻烦繁琐了。

首先,犯人先向身边负责的管教干部请示,然后管教干部向监狱中队长请示→然后中队长→大队长请示→最后向监狱长请示批准报告。
监狱长最后还要向省监狱管理局上报批准。

经省监狱管理局同意后,监狱还要另行安排至少4名监狱干警对生病的犯人押移至省政府指定的医院对犯人进行治疗。

这整个流程下来所需的时间,至犯人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差不多要花上2年左右的时间。

对于刑期3年以下的犯人来说,说句实在话:犯人想出狱治疗,那是不现实的。

不过,一定要理解清楚:监狱不是慈善机构。

出狱接受治疗的犯人,在4名监狱干警的陪同监视下,犯人固定是要手铐脚镣到定点医院来治病的。

犯人在吃药打针的时候,犯人如果需要坐起来,犯人的手还是会用手铐铐在病床的铁架子上的。

犯人在医院休息的时候,两只手、两只脚,都分别铐在病床的铁床架子上面。

犯人不值得同情!
只因犯人作恶在前。

说句真心话:犯人在定点医院治病,吃苦吃亏的真的是那4名陪同值班的监狱干警。
犯人的吃喝拉撒睡,4名干警是要和犯人同起同落的,且寸步不能离开犯人的左右。

这不说大家都知道:如果是治病的犯人脱逃逃跑了,且脱逃的犯人又在逃跑的路上犯下了大案,那这4名干警是脱不了干系的!
干警受处分是注定少不了的!
重则干警还得去蹲大牢!

所以说,像这种情况,监狱干警的压力也是大大的!
身上的责任是真的重!

3,保外就医。


(这个机率很小,免谈了)

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是绝对没有机会出狱保外就医的。

民愤极大的犯人,也是绝对没有机会出狱保外就医的。

在监狱里自伤自残的犯人,也同样是绝对没有机会出狱保外就医的。

监狱里的犯人生病就送就是这样子的!

自由是最最最宝贵的财富!
所以,别违法!
莫犯罪!

监狱里有专门给犯人看病的医生,叫“医生”。

监狱里的确会配备起到医疗保健作用的人员,但大部分都是之前从事过医疗行业或者有过行医经验的犯人,每个监区都会指派一到两人负责其他犯人的身体健康。
简单来说,就是有个感冒发烧、头疼脑热的,他们就能起到作用。

此外,这也是对他们的改造,有时候如果发现什么传染病,他们处理及时了还会获得奖励甚至减刑。
除了这种特殊犯人,监狱内配备的医务工作人员相对来说能力还是有限的,针对一般疾病还行,重病的话医疗条件也不行的。

组织志愿服务

狱里也会不定期联合外面的医院组织志愿服务。
让比较专业的医生给犯人进行体检、看病。
如果犯人在坐牢期间生了重病,符合监外执行的监狱,会联系犯人的家属,一般就是保外就医,但是保外就医需要征得犯人家属的同意,这个时候,犯人的治疗费用就得家属掏钱了。

但是,很多情况下,犯人的家属都不会同意保外就医,因为医疗费用主要还是靠犯人家属筹措。
特殊情况下,也会有专门的费用用来急救犯人。

对于那些掌握犯罪团伙重要证据却不愿意交待的犯人,也有人因为生病被救回来而心生感激交待罪行的。
如果是无期徒刑的罪犯,是不允许保外就医的,他们患了严重疾病,可以不做劳动,但是只能在监狱的医院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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